第六百二十七章 道法异同_乾隆四十八年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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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二十七章 道法异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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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结起君主制的合法性来了。于是他忍不住去找了汪中,就治统的合法性问题做了请教。

  身为顾炎武的嫡脉传人,且对先秦典章制度深有研究的汪中没有直接回答陈青松的问题,而是给他讲了两段典故。

  话说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更替方式不外乎两种,一种是本国人采取阴谋、暴力之方式改朝换代,一种是外族入侵建立政权。然而这两种政权的统治者在面对合法性问题时,都会陷入一个窘境,即一方面自己的统治不具备形式上的合法性,但又必须建立乃至维持形式上的合法性。

  造成这一困境的,是源于汉景帝时期的一段对话,后来被司马迁写在了《史记》里。汪中讲的第一段就是这件事。

  当时代表儒家的辕固生,和代表道家的黄生在汉景帝跟前讨论了一下什么叫“君臣大义”。结果自此之后,关于政治合法性的问题就成了历代封建统治者的禁区,汉代以后的学者们都不敢再碰。大家唯一敢喷的,就是上古三代真是好啊真是好,被咱们取代的前朝真是渣啊真是渣!

  二人争论的实质是政治合法性中“形式”和“目的”之间的冲突。辕固生从目的来论证汤武受命的合法性,黄生从形式来论证汤武弑君的不合法性,而作为裁判的汉景帝则处于“臣妾做不到”的境地。

  先秦诸子早期的政治合法性采用了“天命论”的方式,也就是将自己的祖先神化,他们作为神的后裔也就自然而然拥有统治的权力,其重点在于形式的合法性。不过随着“桀纣”这两位著名暴君的出现,目的取代了形式,黄老之说的“天道”和“道”这两个概念占据了政治合法性讨论的中心地位。

  如果汤武诛桀纣是合法的,虽然汉可以就此证明其取代秦的合法性,然而他人亦可以之论证取代汉的合法性,也就是说造刘家的反那是应当应分的;如果是不合法,那么把刘邦置于何地?他可是秦朝的亭长,妥妥的乱臣贼子。

  陈青松若有所思的听完,汪中随即又讲起了第二个典故,那就是发生于雍正七年的“曾静投书案”。这事很多后世的中国人都听说过,陈青松也知道,雍正为了证明满清政权的合法性,写了本《大义觉迷录》刊行天下。前年他在黑龙江城视察的时候,甚至还见到了吕家的后人。

 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,汪中没有从文字狱和华夷之辨来说,而是围绕着“目的论”和“形式论”来讲的。

  汪中的评价是,曾静这个人既傻又不傻。说他傻,是因为此人迂腐好古,以为凭着“华夷之分”的说法就能打动岳钟琪;说他不傻,是因为他在《知新录》中一些想法没错。他的观点与辕固生之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,都是从“形式论”来讨论统治合法性问题。

  话说从儒家的“道统”上来说,士人阶层历来都自认为是承绪道统的代表;所谓道义若在,民心必向,民心若向,天命必归。而从这个逻辑上讲,历朝历代的所有皇帝都不具有政治合法性,只有秉承道统的“士”才是受命于天。

  汪中告诉陈青松,当雍正搬出君臣大义来反驳,他就无异于肯定了黄生的“目的论”,而必须面对辕固生的“形式论”。也就是掉进了当初汉景帝的两难处境,怎么说都是错。

  陈青松至此恍然大悟,这事从头到尾,让无数后人争论的“华夷之辨”根本不是重点,以“目的论”和“形式论”为根本的政体合法性才是。乾隆恐怕在没继位的时候就已经看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,所以他上台立即收回销毁《大义觉迷录》,并杀了曾静和张熙,让天下人闭嘴。

  换言之,只要北海镇搞君主制,政体合法性这事天下根本没人会提。

  古代的读书人之所以总拿上古三代说事,那是因为尧舜禹的帝位传续在形式和目的上都没有争议,让皇帝效法他们仨那是谁也挑不出毛病。换其他人你敢乱说试试?言伪而辩,行僻而坚,分分钟打成乱臣贼子。

  当然了,汪中趁机还向陈青松兜售了不少顾炎武的“众治”思想。陈青松对这方面的了解还真不多,泛泛一听,像什么扩大知识阶层的选拔、允许民众讨论国家政治的得失、将风俗与法律结合起来端正人心都很不错。

  不过当昨天晚上他和赵新谈及此事的时候,对方笑着摇了摇头。

  “老陈,顾炎武的书你没看过吧?”

  “没有。怎么了?”

  “他那个‘众治’可不是说老百姓能当家做主,实质上还是士大夫说了算。你想啊,读书识字的权力终归是掌握在这些人手里,而忙于生计的贫民被排除在外。他们这些人想要的,就是限制君主权力,调整过度不平等的君民关系、官民关系,为地主阶层争取更多的政治利益,为他们提供制度上保障罢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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