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三十八章 北海镇的三农问题_乾隆四十八年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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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三十八章 北海镇的三农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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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年秋收后,鉴于大型联合收割机数量不足,北海镇机械厂开始批量仿制另一时空中曾出现的麦考密克收割机,其工作效率是人工收割的4~5倍。

  这东西制作相对简单,除了木料就是铸铁件,不需要精密加工,唯一技术含量高点的就是进行切割的齿刀。

  整个机器的工作原理是由马匹带动后面收割机宽大的车轮前进,  车轮连接过桥链耙上的齿轮驱动四个风车扇叶状的分禾器转动,将麦穗推入收集台,麦穗在进入收集台时,前端贴地的切割器会将麦杆切断,只在地面留出寸许长的麦茬。

  马拉收割机维修十分简单,分禾器要是坏了,  农民自己就能修;分割器的齿刀如果坏了,那就重新向农机站申请,换一套即可。至于售价,  则是100北海银元一套,包括了两匹马。

  按照赵亮的计划,北海镇机械厂将在这個冬季着手仿制历史上的第一代联合收割机,而且是使用燃油发动机的那种。

  大范围新式农具的使用,其实和北海镇打破了传统小农经济结构,效法另一时空历史上“集体公社”的组织形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北海镇治下的农民之所以能够迅速接受新生事物,并愿意购买工业品,是因为各个自然村采取的是农业合作化方式。

  赵新和陈青松之所以会这么做,并不是两人多么有远见,而是由一开始岛国流民的现实条件决定的。因为饥荒导致每家都缺少劳动力,难以经营五十亩的土地;而且北海镇还要从这些人里征兵,更加导致劳动力缺少,因此只能采取合作互助模式。于是乎,  统一经营,统一管理,合理利用土地、兴修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。

  早期的河南移民也是如此,农业生产技术落后,劳动力不足,  更使得他们只能被迫的纳入到这个体系中来。而等后期家庭劳力相对充裕的山东移民、直隶移民到达的时候,因为采取了以家庭为单位分配土地、各家打散安置的原则,使得宗族势力的干涉能力大大降低。

  换句话说,以宗族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土地经营方式在北海镇是不被允许的;更严重的说,只要北海镇继续搞工业化,其治下的所有地区都是不能允许的。

  要知道一个国家或政权只要进入工业化,随着各项制度的建立,将带来大量的制度性开支;这其中包括了税费、医疗保障、电费、水费、通信、物流等等成本,也就是“制度成本”。

  因为十八世纪末的中国归根结底还是个农业国家,三亿多人里90%都是农村人口,所以工业化产生的制度成本必须要通过农村进行转嫁,也就是让农村人口购买使用工业化的商品才行,单靠城镇人口是根本无法消化的。

  比如拖拉机,它最大的应用就是农业生产,在城镇内部几乎毫无作用。再比如村村通电,就要让农民付电费;如果没有通电,就需要农民购买北海镇制造的马灯,  而不是继续使用昏暗的油灯。

  在另一时空的历史上有个很显著的例子,可以说明工业化和小农经济的对立性矛盾。1949年的时候,为了提高耕作效率,生产了一种“双轮双铧犁”--相对于当时农民普遍使用的木犁,它被老百姓俗称为“铁犁”,其售价仅为39元。然而即便是政府如何大力宣传动员,奈何农民就是不买,直到公社化之后才推广开来。

  要知道中国自古以来的小农经济模式,导致工商业在内的多种经营并不走货币交易,农民没有用货币购买的习惯;需要什么农具,找村里的能工巧匠做一个就行,代价就是用农产品交换。

  比如用自家母鸡下的蛋去合作社换火柴,这就是以物易物的交易。农产品和工业品在农村无法货币化,导致经济运行方式就只能是计划调拨,无法市场化。

  对于本时代的带清农村来说,官绅阶层的土地兼并导致普通农户根本没有五十亩的土地去经营,而拥有大批土地的官绅阶层又可以通过雇佣农村破产者和无产者,以更廉价的方式实现低成本经营,缺乏对新型农具需求的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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