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八节 夏税_临高启明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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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八节 夏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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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之外的各县夏秋两赋继续按照明政府按亩征收的制度进行;在完成清丈田亩的地区,要严格按照新得土地登记册的田亩数字征收;未完成清丈田亩的地区,继续按各县所存鱼鳞册征收;在粮赋上加派的辽饷停止征收;各种杂税由各县根据本地状况自行决定征废。

  各县的征收粮赋数字,最大不超过旧征收额度的180%。最低不少于100%,但是文件里明确规定,要确保过去的“浮收”、“加派”状况不再出现,确保征收的每一颗粮食,每一文钱都清清楚楚,有账可查。绝对杜绝打着征收皇粮国税的名义,却肥了一大批经办人的事情。

  至于缴税赋的方式,除临高之外,各县试行流通券、粮食并举制,银两和铜钱不再作为征收对象。必须按照粮食价格兑换成粮食流通券才能交税。

  刘翔看得很是仔细――或许可以在夏税上打打主意?他忽然来了精神:摊派固然很不好听,征税可就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了。

  当然,这税不能征让平民百姓掏,而是要从大户头上出。

  “哼,看你们还能滑到哪里去!”刘翔想到这伙缙绅大户,嘴角顿时露出了笑容,“这可是朱八八定下的制度……”

  他继续翻看着文件,文件的最后,是厚厚的一本《琼州府各县旧有税赋明细账.琼山县分册》,上面还盖着红色的“机密”戳子。这是财政总监部根据历史典籍、县架档房和户房书办的口供编辑而成的参考资料,专门发给各县县办使用的。

  刘翔对税务制度一窍不通,当然也不准备代庖,但是他对能收多少税赋上来有着浓厚的兴趣,当下打开翻看起来。初一看很失望,因为琼山县的夏税只有区区八石六斗。连秋赋的零头都没有。

  再往下翻看,看到“商税”、“渔课”、“杂色”、“土贡”、“杂需”、“徭役”等种种名色,不由得满目放光――搞钱的大门道在这里!

  别看每个名色金额不大,但是种类繁多,从鱼胶、翎毛、药材、丝和棉、麂皮到衙门办公用得的纸张笔墨,官员俸禄、吏员的工食,最后到社稷、孔庙的祭祀几乎乎每一样都要向民间征收:有的是银钱,有的是粮食,有的是各种杂货,还有的是力役。这些征收来得财富除了一部分要上缴国库之外,多数是留在地方上运用的。如果说粮赋是国税的话,那么这些杂税大多是地方税了。大明的州县基本上就是靠这些收入在运转。

  对刘翔来说最大的收益是在徭役上。整个琼州府有官定的徭役负担共计2587役,在万历采取一条鞭法之后,这些徭役基本上已经采用了纳银代役的模式,琼州府仅仅徭役银的正额就有13450两――当然,按照本时空的一贯做法,文件上指出,这笔徭役银的实际征收额度大概在25000~30000两之间。

  琼山县作为全府的首县,府县两级占有差不多600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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